营养师资格证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,负责全国卫生和健康工作的领导、管理和监督,为了规范营养师的职业行为,提高营养师的专业素质,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《营养师执业管理办法》,并授权其下属的中国营养学会负责营养师资格证的颁发和管理。
中国营养学会成立于1940年,是全国性、学术性、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,具有独立法人地位,中国营养学会的宗旨是:团结和组织全国营养科学技术工作者,开展营养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、学术交流、人才培养、科普宣传等活动,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,中国营养学会下设多个专业委员会,涵盖了营养学的各个专业领域,如临床营养、公共营养、食品营养等。
根据《营养师执业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申请营养师资格证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:
1、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且所学专业为食品科学、食品工程、食品质量与安全、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、食品卫生与检验教育、食品生物技术、食品贮运与营销、食品工程与管理、食品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;或者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且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、护理学、中医学、中西医结合、药学、中药学等相关专业。
2、在相关领域从事实际工作满2年,或者在相关领域从事实际工作满1年并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。
3、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营养师资格考试,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理论、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三个方面,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,笔试占60%,面试占40%。
4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,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。
5、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获得营养师资格证的人员,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营养师的相关工作,营养师的主要职责包括: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膳食指导和营养咨询服务;参与食品企业的产品研发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;开展营养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;参与公共卫生事件的营养干预和评估工作等。
营养师资格证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,具有权威性和专业性,获得营养师资格证的人员,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,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专业、科学、健康的营养服务,为促进全民健康和社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。